近日,海東市樂都區市民趙女士致電海東日報社區欄目熱線,咨詢有關2022年醫保賬戶“家庭共濟”相關事宜。為此,記者聯系了樂都區醫療保障局工作人員,對市民關心的這一問題進行了詳細了解。
什么是“家庭共濟”?
“家庭共濟”是青海省醫療保障局推出的利民政策,是為切實減輕參保人員醫療費用負擔,拓展職工醫療保險個人賬戶資金使用功能建立的。
如何設立“家庭共濟”賬戶?
職工參保人員可通過綁定自己的親屬(配偶、父母、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來實現醫保個人賬戶余額供家庭成員使用。
創建“家庭共濟”賬戶的條件有哪些?
“家庭共濟”賬戶須由參加青海省城鎮(鄉)職工醫療保險且正常享受待遇的參保人員(以下簡稱“創建人”)建立;邀請加入“家庭共濟”賬戶的對象(以下簡稱“被共濟人”)須為創建人的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和子女);創建人最多可邀請6名家庭成員作為被共濟人;被共濟人須為青海省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或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員;被共濟人只能參加一個家庭共濟關系;被共濟人不得作為創建人再建共濟賬戶;創建人、被共濟人須下載青海醫保軟件,并繳醫保電子憑證。不得創建“家庭共濟”賬戶的情形:享受門診特殊病及慢性病待遇的參保人員;跨省異地安置人員;享受離休待遇人員。
“家庭共濟”賬戶適用范圍有哪些?
“家庭共濟”賬戶可以用于支付保障人員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發生的由個人負擔的醫療費用,以及在定點零售藥店購買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耗材個人負擔的費用;“家庭共濟”賬戶不得用于公共衛生費用、體育健身或養生保健等方面的消費。
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是共用社??▎??
不是。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家庭共濟”并非共用社???,或者共用門診報銷額度。參保人員看病就醫還得使用本人社???。申請開通“家庭共濟”功能之后,個人賬戶里的累計金額可以在家庭成員之間共濟使用。
來源:海東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