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互助縣全面落實法律惠民工作,以“四員”為抓手,發揮鄉村法律顧問專業優勢,積極探索法律顧問參與群眾生活、村居換屆等的法律服務新模式,為鄉村振興增添動能。
——當好村居管理“宣傳員”,助推鄉村振興全面發展。鄉村法律顧問緊緊圍繞勞動就業、土地權屬、家庭糾紛等鄉村熱點難點問題及時答疑解惑,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通過法治講座、法律咨詢、入戶宣傳等形式開展送法進鄉村活動,用通俗易懂的語言、生動有趣的方式,向群眾普及婚姻家庭、土地流轉、農民工勞務糾紛、農村老年人贍養、《電信網絡詐騙法》《工傷保險條例》《鄉村振興促進法》等法律知識,不斷提高群眾的法治素養,努力把群眾培養成為看得懂、講得出、用得上法律的“法律明白人”,為筑牢鄉村振興法治基石貢獻法律顧問力量。今年以來,全縣鄉村法律顧問開展法治宣傳707場次,發放宣傳資料4.6萬余份,接待法律咨詢1624人次,代寫訴狀952份。
——當好鄉村治理“服務員”,促進鄉村振興措施落實。根據鄉村治理需要,鄉村法律顧問主動定期走訪了解村內近期大小事務,協助鄉村修訂、完善村規民約以及居民公約。積極參加村兩委會議,為村級重大決策提供合法性審查和法律風險防范,為村居換屆、拆遷安置、重大合同簽訂等村集體重大決策提供法律意見,提高基層依法治理工作水平。同時,各司法所為基層政府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建議等工作,持續發力助推法治鄉村建設,提升基層依法治理水平。
——當好鄉村隊伍“指導員”,夯實鄉村振興發展根基。深入推進農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引導“法律明白人”主動當好民法典的學習者、宣傳者、踐行者和推動者,用好民法典,保障人民權益。法律明白人在宣傳政策法規、化解矛盾糾紛、參與社會治理中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在群眾中形成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濃厚氛圍,著力解決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為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環境奠定了堅實基礎。近年來,組織開展“法律明白人”培訓班共38場次,培養“法律明白人”302名。
——當好化解矛盾“調解員”,助力鄉村振興平安建設。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充分發揮鄉村法律顧問在預防和化解矛盾糾紛中的專業優勢,不斷提升化解矛盾糾紛能力,將矛盾排查工作落實在前,確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矛盾不上交,為農村安全穩定織牢安全防護網。今年以來,參與矛盾糾紛調處422次,調解成功率100%,為法治鄉村建設提供了堅實基礎。
編校:毛有珍